跳至主內容區

歸南國小健康促進學校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左邊區域內容

★ 歸南粉絲看過來 ★

 

歸南日常(點一下)

校園危險地圖

常用連結

ODF格式說明

<p>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提供 ODF 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LibreOffice 下載:點此),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網址: 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p>

右邊區域內容

空氣質量指數(AQI)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6年03月28日 15時51分
59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

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重申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請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並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第16條規定,未滿二十歲之人及孕婦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成年人吸菸;第17條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第23條規定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第40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5條第2項規定,使用類菸品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合先敘明。

二、請各校加強校內各類集會菸害防制宣導,並將電子煙防制知能融入學校人員教育訓練,參採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開發之分齡教材,將電子煙危害融入菸害與藥物濫用防制課程,提升學生識讀能力,以維護身體健康及避免偏差行為。

三、為掌握學生使用電子煙情形,學校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請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並請協助追查電子煙來源,將販售來源(如實體或網路商店等)提報衛生局查處;如發現學生使用含有毒品之電子煙,請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另電子煙如疑有毒品成分,應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移請警察機關妥處(本局114年2月1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40286494號函計達)。

四、近來新型電子煙—「奶茶煙」(俗稱奶茶杯)外型吸睛,成分不明,疑為新興毒品包裝,請各校提高警覺;另前亦有不肖業者在電子煙油添加俗稱「喪屍煙彈/油」的「依托米酯(行政院已於113年11月27日公告列為二級毒品管制)」之報導,均請於菸害防制宣導時併入反毒議題加強宣導。

五、檢附奶茶煙新型菸品防制圖卡1份。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