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歸南國小健康促進學校

:::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資料,請參考運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34527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本局前於114年6月2日以南市教安(二)字第1140775539號函(諒達),請各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應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請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及「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本局前於114年11月13日以南市教安(二)字第1141542497號函(諒達)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

  • 14-1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pdf
    1) 14-1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pdf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