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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歸仁區歸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5學年度下學期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
三、臺南市教育局106年1月23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060101445號函辦理。
貳、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得以報名
(一)具備幼兒(稚)園教師資格。
(二)符合幼照法第56條,幼照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幼照法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
(三)符合幼照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幼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照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四)符合93年12月23日發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規定者。
(五)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規定者。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形者。
(二)【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四)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五)已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参、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肆、報名相關規定:
一、有意者請於106年2月8日(星期三)中午9點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完成資料登錄,並將報名表、試教教案及個人履歷資料,親自送達本校幼兒園。
二、校址:711臺南市歸仁區民權南路171號
三、查詢電話: (06)2304930分機 人事室115或幼兒園731
四、聯絡人:幼兒園教師兼主任 曾鈺慈 0935538800 masha747@yahoo.com.tw
伍、聘用期間:
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自106年2月13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陸、待遇:
薪資以月薪給付,依南市教特(一)字第1060101445號函示,由歸仁幼兒園預算科目項下支應。詳細薪資數目,再行確認後公布。
柒、甄選方式:
一、試教:60%
(一)範圍:教學演示內容自訂並備妥教學簡案一式3份,於試教時提交甄選委員參考。
(二)每人1 0分鐘。( 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口試(5分鐘),由本校評審委員進行口試(依教育理念、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三、甄選地點:本校一樓教師會議室。
四、甄選時間:106年2月8日(三)上午9:30(請於上午9:10前於人事室報到完畢等候,依報名順序編號進行試教與口試)。
五、甄選注意事項:
(一)試教與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請依序進場。
(二)試教與口試時請攜帶幼教資格證件(如教師證)及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先進行試教,全數試教完畢後再進行口試。
捌、錄取:
一、放榜日期:106年2月8日(三)下午17時後公告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處,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人員放棄或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資格,由本校逕行通知備取人員。
二、正(備)取人員請於106年2月10日(五)上午10時前,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甄試時,請逕行上本校網站查詢,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拾、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