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區域
2024-04-03 重申各校應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加強校園菸害防制教育,營造無菸校園環境,以維護健康及避免偏差行為,請查照。
一、依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未滿二十歲之人及孕婦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成年人吸菸。第17條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第18條規定各級學校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並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第21條規定於禁止吸菸場所吸菸,該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之其他人亦得予勸阻。第23條規定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第42條規定未滿二十歲之人違反第16條規定吸菸,應接受戒菸教育,未成年者,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到場,合先敘明。
二、為利推動菸害防制教育,落實無菸校園,請加強校園菸害防制措施:
(一)多元策略營造無菸校園,如運用多媒體輪播、海報、標語、宣導品、手冊等佈置環境與宣導。
(二)請協助追查校園菸害(含新型菸品)來源,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各式菸品等情事,請將其取得來源送交衛生機關查處。
(三)辦理吸菸教職員工生戒菸教育(如:戒菸班)或輔導轉介。
(四)利用班親會、家長會或親職教育活動(如:講座、親子共學等)辦理拒菸宣導,共同預防學生嘗試吸菸意向。
(五)聯繫吸菸學生家長,共同輔導、監督學生戒菸情況。
(六)依菸害防制法新法規定,電子煙屬違法產品,為防制電子煙危害,請嚴禁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
(七)請將電子煙防制課程納入增能重點,強調電子煙並無「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功效,強化校園預防電子煙之危害。
(八)辦理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型菸品) 危害、法規、媒體識讀於親師生藥物濫用防制及菸害防制教育研習宣導。
三、鑒於近來學生吸菸(含電子煙)個案年齡層有逐步下降至國小階段情事,請各國小確實加強菸害防制教育;另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能於國小階段防範各種菸(煙)危害應具備的知識、態度與能力,研發「國小高年級學生防制教材教學包」,提供國小教師可運用之教學資源,前已公告於國健署健康九九+網站(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tw/,首頁>找教材>輸入關鍵字: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材),請善加運用(本局112年10月13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1338355號函諒達)。
四、檢附菸害防制法及戒菸教育實施辦法各1份(如附件)。
2024-03-29 對於近期疑有菸品業者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加熱菸)等情形,請各校加強衛生教育宣導,並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41950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113年1月5日發布之新聞稿(如附件)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加熱菸對健康影響研究實證報告」,提到菸品業者錯誤之行銷策略包括:宣傳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比紙菸更低、可作為紙菸之替代品、能減少二手菸及異味等。事實上,指定菸品與紙菸均會成癮,且無助於戒菸。
三、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指定菸品,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未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同法第1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
四、國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專區」顯示,截至113年3月12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惟近期疑有業者透過舉辦說明會等方式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之情形。為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請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及教育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所列建議做法,加強指定菸品防制作為,並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例如:
(一)將指定菸品列入校內規範管理,並禁止合作社、廠商販售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等。
(二)運用國健署衛教資源與實證資料辦理菸害防制活動或融入校內相關課程、研習會議等,並可結合學生組織或社團共同宣導,以建立師生正確認知。
(三)落實禁菸環境維護工作,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指定菸品或有未滿20歲學生使用各式菸品等情,請將其取得來源送交當地衛生機關查處。
五、有關指定菸品危害資訊及相關衛教資源,可參考國健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及「健康九九」菸害防制館(網址:https://gov.tw/3Rt)。
2024-03-13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及「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各1份(如附件),請貴校運用於學生戒菸教育工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34625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之戒菸專線服務,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貴校如有轉介未滿20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之需求,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
三、另學校申請所需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資料電子檔,請逕至國健署「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頁面下載運用(網址:https://gov.tw/h9V)。
四、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電話(04)723-8595分機8510。
2024-03-12 加強宣導安全性行為及愛滋、性病篩檢,「M痘疫情ing,不打疫苗你NG!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並搭配水性潤滑液,定期接受篩檢,愛滋及性病不會來」!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3月7日南市衛企字第1130047447號函辦理。
二、本次宣導主題:「M痘疫情ing,不打疫苗你NG!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並搭配水性潤滑液,定期接受篩檢,愛滋及性病不會來」!
三、檢附「M痘疫情ing,不打疫苗你NG!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並搭配水性潤滑液,定期接受篩檢,愛滋及性病不會來!」宣導圖及影片下載連結:https://reurl.cc/L4Lor3,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
四、宣導圖片及影片說明:
(一)圖片1:愛滋、梅毒、淋病及M痘四合一防治宣導海報;
(二)圖片2:預防愛滋三大撇步;
(三)影片說明:預防愛滋三大撇步。
五、宣導期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六、成果繳交:請檢附4-6張辦理情形之宣導照片,並於113年6月30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19917號完成上傳。
2024-03-04 轉知教育部國教署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團隊製作無菸無檳好校園電子報,請查照。
一、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執行112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為利菸檳防制教育推廣發行電子報,本(第60)期無菸無檳好校園電子報網址為http://bit.ly/60epaper,請各校參閱並推廣運用,內容摘要如下:
(一)「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報名開始(113年4月20日前截止),報名網址:http://bit.ly/ytA_ymu。
(二)拒檳-拒菸(煙)素養題庫 同步建置KAHOOT!
(三)校園菸檳危害防制策略。
二、檢附電子報1份。
2024-01-25 本府衛生局製作口腔健康促進衛教素材電子檔,請貴校善加推廣及運用,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月19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30016044號函辦理(本局112年9月13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1190804號函及112年11月1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1518998號函計達)。
二、為提升學生口腔健康之認知及其行為之養成,本府衛生局製作旨揭衛教推廣素材,請透過學校官網、社群網路等多元方式加強推廣,並善加運用於課程教學及衛教宣導,以落實學生口腔照護。
三、目前口腔保健資源及相關條件如下:
(一)兒童牙齒塗氟:
1、未滿6歲兒童(每半年補助1次)。
2、未滿12歲之低收入戶兒童、身心障礙兒童、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3個月補助1次)。
3、112年2月1日起攜帶健保卡以及兒童手冊。
4、本市兒童塗氟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幼童口腔塗氟服務。
(二)國小學童窩溝封填:
1、對象: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學童。
2、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
3、本市窩溝封填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服務。
4、請提醒學校護理人員將學生臼齒窩溝封填施作紀錄,確實上傳至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
(三)牙結石清除(洗牙)服務:政府提供13歲以上國人(每半年1次),請國、高中學校加強宣導。
四、另本府衛生局製作口腔健康推廣影片及其他相關口腔預防保健服務資源訊息,請逕行下載推廣運用,放置路徑: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https://p.tainan.gov.tw//p9fmF)。
2024-01-05 有關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85045號函辦理。
二、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示(如附件),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並依該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112年12月11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四、因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請適時提醒教職員工生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五、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以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gov.tw/qsd)。
2023-12-08 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
《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與零組件,更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保障青少年健康,國民健康署邀您別碰電子煙、拒絕加熱菸,不僅無菸也要無煙,才能大口呼吸健康。
有關類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以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gov.tw/qsd)。
2023-05-08 校園珍惜健保教育實境秀 臺南市歸南國小
校園珍惜健保教育實境秀 臺南市歸南國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eUufR27msA
希望大家都能珍惜健保、聰明就醫與正確用藥,讓健保能永續經營。
